定了!在苏州开网约车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无严重失信行为 车辆须为本市号牌 车价不低于12万元
小8讯(记者 璩介力)2016年12月30日,苏州市政府颁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当天正式实施。据了解,相比此前发布的公示文件,此次对网约车的驾驶员、车辆准入条件等条件进行了修改。此外,苏州市交通局对网约车的管理设置了4个月的过渡期。
与公示方案不同,在正式文件中,关于巡游车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的,除需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外,还必须符合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关于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从加强信用管理出发,增加“无依法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要求。
关于过渡期,考虑到车辆办证、人员考试都需要一定的周期,为了让存量“专车”平稳有序地实现“非法”向“合法”的转变,设置4个月过渡期。
今后,苏州的网约车司机,依然必须具备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同时车辆必须为本市号牌,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等要求。网约车车辆运输证和人员驾驶员证实行网上预受理模式。具体办理方式可登录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www.szjt.gov.cn)查阅。
除了网约车,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苏州对与拼车、顺风车也做出了明确的说明: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苏州还规定了私人小客车合乘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的部分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并禁止私人小客车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运营活动。未来,苏州将视情况择机出台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