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修订出台《常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办法规定,属地政府对小区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考核不少于1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情况、参与社区建设等方面。准物业管理(指其他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非市场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非单一产权的非住宅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考核参照住宅小区考核办法执行。
记者 在市房管处了解到,该办法力图通过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考核监督,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考核结果设A、B、C、D四个等次,85分(含)以上为A级,70至84分为B级,60至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物业服务企业经查实如有以下四种行为,小区考核等次将直接降为D级:设施设备瘫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物业工作人员涉及项目装修、搬运“强买强卖”等行为;被供电、供水等专营单位停止供应;电梯、消防设施未委托专业单位维护保养。
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可由属地政府择优推荐参与常熟市年度优秀住宅小区的评比。年度综合考核为C、D级的住宅小区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进行相应扣减分。而住宅小区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相关物业管理企业在整改期间将被暂停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整改到位后恢复投标资格;涉及2个D级的,相关物业管理企业暂停6个月的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有2个以上为D级的,暂停9-12个月的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