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企业年报 看清三个变化
苏州工商提醒:市场主体尽早尽快公示年报
苏报讯(记者 苏青)“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新增了社保和统计两个事项;公示的路径,还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今年如果再不公示,累计满3年的,下半年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2016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已于2017年1月1日开始了,苏州市工商局昨天发布提醒:全市广大市场主体尽早尽快公示年报,并注意今年的三个新变化。
变化1
今年的年报内容新增了社保和统计两个新事项。社保事项包括: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五项内容。根据规定,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是必须公示的,第三项至第五项由企业选择是否公示。统计事项包括: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根据规定,第一项、第四项应向社会公示,其余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主营业务活动,指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
为降低企业准入成本,去年,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再加码,在原来“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要求“五证合一”,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改革自2016年度年报开始。
变化2
今年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方式有了新的选择,即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具体操作上,可咨询当地登记机关,或者进入公示系统首页后根据提示进行。电子营业执照可在市场主体原来的登记机关申领。
变化3
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报,或者公示信息中存在隐瞒弄虚作假等情节,企业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累计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今年是我国实施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三年,根据这一规定,苏州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因这一原因已经累计两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今年一定要按时年报,否则,至今年6月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6年年报平台关闭后,企业将被自动转入黑名单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将受到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诸多限制。
据悉,此次年报的市场主体,为2016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