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孩被一针扎成了左大腿肌肉萎缩;在“江湖郎中”的建议下,10岁糖尿病患者停止用药,而后死亡……吴中法院调研发现——
非法行医不仅存在滥用药品、医疗不规范、广告违规等问题,严重的还会损害患者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尽管我市法院审结的非法行医刑事犯罪占比不到1%,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最近,吴中法院对我市法院审理的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开展调研,分析该类犯罪呈现的特点、原因并提出预防整治对策。法官指出,目前,非法行医衍生出不少有过医疗经历、退休医师、异地违规执业的案件,应当引起社会的重视。对于非法行医的刑事案件,应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犯罪高效衔接机制。
“江湖郎中”多在城乡接合部
3岁女孩被一针扎成左大腿肌肉萎缩
大量外来务工者涌入苏州,而城市的医疗资源紧缺,于是,城乡接合部、农村的一些低收入人群聚居区成为非法行医滋生的土壤。
2014年9月13日晚,三岁女童丹丹(化名)因感冒发烧,被爷爷奶奶带至昆山一个住宅小区内马某开设的私人诊所打退烧针。第二天,丹丹左腿疼痛,到医院就诊后确认丹丹左侧股神经、腓神经损伤。
经鉴定,丹丹左大腿肌肉萎缩,若要恢复正常,需要家人长期照顾和康复治疗。
接到投诉后,卫生行政部门对马某的诊所进行行政处罚,认定马某不具备行医资质,属于非法行医,并勒令马某立即关闭诊所。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像马某这样的“江湖郎中”大多宣称“便宜省钱、看病不用排队”,对于头疼脑热、感冒咳嗽等常见病,治疗难度不大,但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方也许会付出高昂代价。
为此,法官提醒,身体不适,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
有一定资质就敢放言“包治百病”
10岁糖尿病患者停药后死亡
吴中法院梳理发现,最近几年审理的案件中,非法行医者已经由以前单纯的无任何资质的人员转化为某些具备一定资质的人员,比如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部队卫生员资格等。
汤某初中毕业后入伍,当了7年卫生兵。2013年10月,他携妻子来到苏州,以每月700元租了间小门面房,开起了诊所。为了招揽生意,汤某名片印有“专治肿瘤”“疑难杂症均有奇特疗效”等字句,并四处分发。
郭先生10岁的儿子小明患有糖尿病。2013年12月,郭先生偶然拿到汤某的名片,决定试试。汤某给小明每天2次全身推拿,还煮汤药给小明服用,每天收费50元。治疗一段时间后,小明的血糖真的有所下降,汤某称这是胰岛恢复功能了,可以减少胰岛素用量。郭先生夫妇信以为真,2014年8月彻底停用胰岛素。
小明的血糖虽然不高,身体却日渐虚弱,体重从40多斤降到了27斤。直到有一天晚上,小明说不舒服,被送到医院,但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停用胰岛素是小明死亡的主要原因。
违规整形美容也是非法行医
一女士花了冤枉钱竟成了毁容
60岁的虞某一直从事与美容有关的工作,但未取得过医师执业证书,2004年、2012年曾因非法行医被罚款。
2015年3月18日,30岁刘女士从昆山开车到张家港,找虞某做微整形。在张家港某宾馆房间内,虞某从行李箱中拿出儿子从网上购买的酒精、手术包、玻尿酸、医用手套、针头等手术用品,简单用酒精进行消毒后,就为刘女士注射玻尿酸。手术结束后,刘某付了1万元现金。
半个月后,刘女士发现自己法令纹两边的玻尿酸开始往两边脸颊移了,又补打了6针。之后,虞某建议刘女士再打脸部提升的针,费用是3000元。刘女士同意,左右脸颊各打了一针。
然而,刘女士的面部情况变得更加严重,法令纹位置的玻尿酸不仅移位到了眼角下面,脸颊和下巴也开始红肿发炎。刘女士愤然报警。
虞某被警方抓获后坦陈,他也并不了解微整形药物的具体成分。
法官观点>>>
惩治非法行医犯罪要管好、监督好
更要行政司法合力打击
针对目前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情况,吴中法院法官周宏认为,应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犯罪高效衔接机制。
一是疏。要把个体行医人员纳入流入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考核。
二是依靠群众。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对非法行医活动实时监管。
三是合力打击。卫生行政、公安等部门与检察院、法院形成合力,共同严厉打击屡教不改的非法行医人员。对已受到两次行政处罚的非法行医人员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领域和刑事司法领域高效衔接,严格罪行法定原则,为医疗市场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