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常熟警方将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违法嫌疑人钱某某、赵某某依法抓捕。目前,钱某某和赵某某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18日上午,警方接到市民举报称,微信名为“超人林”的网民针对“7·16”纵火案散布谣言。当天下午,市公安局兴福派出所经过研判,锁定“超人林”是本市籍市民钱某某。在依法传唤钱某某后,钱某某对自己散布谣言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说,案发后,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散布“‘7·16’纵火案是政治斗争”等谣言,是为了吸引“眼球”,博取关注。同时,沙家浜派出所也将针对“7·16”纵火案进行造谣的违法嫌疑人赵某某抓获。目前,钱某某和赵某某皆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遇到重大社会事件,应及时关注政府的权威公告,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针对散布谣言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根据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