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山前进路、东城大道路口,一辆抢黄灯左转弯的小轿车撞上一辆半挂车,并引起半挂车上的油箱起火燃烧。
事发当晚7点46分左右,昆山交警城东中队接到报警称:前进路东城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半挂车相撞,现场燃起大火!接警后城东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至事故现场,发现一辆半挂车横停在前进路东城大道路口,小轿车车头已面目全非,有灼烧痕迹。
据了解,当时李某驾驶小轿车沿东城大道南向北行至前进路口时,左转弯黄灯亮起,抢行的李某与袁某驾驶的半挂车发生碰撞,由于半挂车被撞击的是油箱部位,随后该装满柴油的油箱起火燃烧,从监控画面可看出当时火势还不小,幸运的是双方驾驶员均未在事故中受伤。
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小轿车驾驶员李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