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交警大队古里中队接到报警称,有人骑着电瓶车栽进了路边的花坛里。而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电瓶车旁还有一个银色轿车,不过轿车司机坚称,事故与他无关,因为根本就没碰上。
事故发生在常熟虞东公路和金湖路的交叉口。交警赶到时,电瓶车的驾驶员马某还跌坐在花坛边,屈着一条腿,一动不动。马某称,自己一个倒栽葱摔在了花坛上。
交警了解到,电瓶车是自东向西直行的,并不存在闯红灯的行为,那么他们究竟是怎么跌倒的呢?再一观察,相隔十米的路边还停着一辆银色小轿车。两辆车看似毫不相关,但电瓶车驾驶员却一直坚称,轿车驾驶员试图“逃逸”。交警调查发现,这两辆车的车身上确实都没有发现任何碰擦的痕迹,不过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轿车司机的确该负主要责任。当时的监控记录下了整个过程。
原来,电瓶车一路畅通无阻,经过人行横道时却发现右边停着的白色轿车突然开始启动。为了躲避轿车,电瓶车驾驶员猛刹车的同时又猛往左打了个方向,没控制住车辆这才倒栽葱摔进了花坛。
交警判定,轿车司机首先违章停车,其次启动时未观察路口的情况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负主要责任。而电瓶车车主违法载人,导致电瓶车自重增大难以控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此,交警提醒各位非机动车主,驾驶非机动车的时候不能搭载14周岁以上成年人 ,同时提醒汽车驾驶员,开车时都要注意观察四周情况,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社会传真记者 华鑫蕊、沈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