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陆欢 通讯员 张玲)记者日前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了解到,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办理归还各类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最低留存额将由目前的1000元调整为按最新缴存基数计算的一个月的缴存额。
这项新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的决策部署,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规范还贷提取留存金额的通知》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提醒我市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尤其是签订偿还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职工,及时关注银行还贷卡的资金余额,确保还贷资金充足,以免因贷款逾期而影响个人征信。市民可以关注“苏州公积金”公众微信号(微信号:szsgjj)或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