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使用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近日,执法人员在石路天虹商圈内查获1家企业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据悉,6月起我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护眼”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含美瞳)的行为。
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市食药监局与姑苏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在平江万达广场、石路天虹两个商圈内开展“护眼行动”集中检查。重点查看了8家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经营无证产品等情形,并向企业发放《告知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检查发现,石路天虹商圈内有1家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该案现已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据了解,《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该企业的行为属于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负责人表示,此次“护眼行动”将严查未经许可从事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行为,坚决打击“黑窝点”和“黑门店”,以达到“教育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效果,不断增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