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某的生日是8月18日,8月17日晚他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这缘于他的酒后驾驶。
尹某是扬州人,在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做装修工程,居住在吴中胥口。17日晚,他在度假区水桥花园陪父亲小酌几杯啤酒,稍作休息后于20时许驾驶白色金杯面包车经陈华路回胥口居住地,当他行驶至渔帆路路口时遇到度假区香山交警中队的民警、辅警查酒驾。发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时,尹某的第一反应就是“躲”,他随即一个掉头,从沈家泾路向南准备走孙武路,当行驶至孙武路入口时被在此设卡的交警查获。经检测,尹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查核对身份信息时交警发现尹某的生日是8月18日。民警就说:"明天是你的生日,今晚我就在这里提前祝你生日快乐,你将收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