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苏州市体育市场管理处的消息,为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健身休闲产业高质量发展,省体育局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参加失业保险的体育行业从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领补贴,目前我市已有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成功申领到了补贴。
据了解,有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体育行业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且参保缴费单位必须为“企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体育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具体补贴标准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体育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体育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体育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据悉,从业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到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申请。
近年来,苏州大力开展体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攀岩、潜水、健身教练、羽毛球、山地户外、跆拳道)等项目均常年开班。10月份参加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健身教练)职业资格培训的学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条件的将顺利申领到补贴。(苏报融媒记者 凌欣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