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9时15分许,张家港市公安局城郊交警中队民警在杨锦公路振兴路口执勤,正在对过往车辆检查时,听到身后传来声响。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只见路口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电动自行车的男性驾驶人被压在车头下。
在仔细观察车底状况,确保被压驾驶人的安全后,民警指挥货车缓缓向后倒车。之后,民警与热心市民一道将伤者救出,并联络120急救车支援,直至救护车前来将伤者接走。所幸,电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仅是皮外伤。
经调取现场视频、比对车辆痕迹,民警判断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过停止线,与绿灯时正常通行的电动车驾驶人相撞,这起事故中货车负有全部责任。
警方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应当注意观察信号灯,并遵守信号灯指示行驶。(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