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直播涉嫌违法
“李湘的这段直播内容,涉嫌违反了三部法律。”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表示。邱宝昌指出,涉嫌违反的三部法律分别是:第一,《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李湘使用了“绝对”这样的语言;第二,在描述羊肚菌时,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羊肚菌有治病功能;第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73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其实这段广告词对于有做这方面工作的人来看,是很容易看出这样的宣传是有问题的,而李湘及其团队却没有意识到,如果违法李湘会遭到处罚吗?邱宝昌进一步解释,一旦直播商品出了问题,惩罚对象也分为两种:如果直播间的运营者就是李湘,李湘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直播间的运营者另有其人,那么除了要对运营者进行处罚,同时也要对带货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