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改一批历史遗留久、整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昨天(1月27日)苏州市印发《关于对2021年度94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对94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和场所进行年度挂牌督办。
根据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按照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各隐患单位将周密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各级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督促督办部门落实检查督查和跟踪指导责任。公安、住建、交通、应急、消防等跟踪督办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跟踪督导有关隐患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隐患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担负起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苏州市安委办将根据整改方案,定期组织工作督查、现场核查,督促隐患如期彻底整改到位。据了解,2020年,全市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840项(其中市级90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均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并结案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