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童致死二审改判死缓
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晓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同年10月6日,灵山县公安局通报,同村的29岁青年杨某被抓获并对杀害杨晓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根据其供述查找到杨晓燕的遗体,并将杨某刑拘。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性侵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