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吸引、中途加价、边干边加价......
最后装修花费超出预算,钞票“哗哗”地溜走,
不少人在装修房屋时都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为了让房子顺利装修,
很多人要么选择“认栽”,要么选择“讨价还价”。
苏州市民陈先生在装修时也遇到了“中途加价”,
不过,他使出了一招,就让装修公司赔了5000元。
陈先生在高新区一商业街租了一个商铺,在开门营业前,他想好好装修一番,便找到了一家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2019年5月,双方签订了《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一个月,陈先生也将6万块钱的装修款付给了装修公司。不过,开工没多久,装修公司突然向陈先生提出要加价。
由于很多项目还没做完,装修公司也没有提出加价的原因。由于开业在即,每月自己要承担6000元左右的房租和管理费,而装修公司又暂停了装修,这让陈先生很是气愤。
随后,陈先生便与装修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不过,陈先生将他们的对话都进行了录音。在交涉中,装修公司法人称自己不会倒贴钱给陈先生装修。
同时,装修公司的这名法人还表示,陈先生可以找其他公司装修,并表示可以签署终止合同。
交涉无果之后,陈先生为了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不付费委托另外一家装修公司继续装修。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将上一家装修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解除;被告装修公司支付原告陈先生违约金5000元,当庭履行完毕。
虎丘法院承办法官赵延丽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的,最好是有资金监管的装修公司。
目前,有的装修公司已引入第三方资金监管模式,即消费者预付的工程款系存入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待相应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再由资金监管平台打入装修公司账户。
此外,赵延丽表示,消费者要预防“套路式”优惠。
部分装修公司以低价装修套餐、预存款按比例折抵工程款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垫付更多资金从而换取优惠。“但这样一来,也增加了消费者的风险。消费者面对这样的优惠应理性做决定,警惕不合理的低价套餐。”
在订立装饰装修合同时,赵延丽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合同条款中针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是否相对等。
“部分装修公司会在合同中设立格式条款削弱自身义务或免除责任。消费者可在合同中对装修公司可能违约的各类情形进行具体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主张违约赔偿来实现救济。”赵延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