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武汉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包括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
通知明确,全面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一)所有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载明的陆生野生动物,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