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谢谢您们了,如果不是您们的帮助,我真的不想活了,是您们给我带来了希望,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调解员……。”今天(6月15日),陕西籍农民工刘某握着吴中区香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手哽咽地说。
刘某自2019年11月20日起受一家市政公司指派在香山街道一工地做工。2020年1月21日春节前夕,刘某被发现倒在工地厕所内,送医抢救,结果诊断为脑出血。刘某的妻子在老家务农,由于家境贫困,除入院当天自行支付了2万元手术费外,已无力支付其余费用,直到出院,刘某已拖欠医院医疗费12万余元。期间,刘某家人多次向这家市政公司及工地索要医药费及赔偿款,但没有结果。无奈,刘某家人到工地“堵门”方式维权。
2020年4月1日,香山街道调委会得知情况后,在征得刘某家人及这家市政公司同意后,将该案件转至“访调对接”程序。
第一次调解,刘某家属称刘某是为了在工地等待被拖欠的工资才出意外的,市政公司应负全部责任。而这家市政公司却表示,事发时已放假,刘某不应当进入工地,他们公司不应承担责任,但愿意进行适当的补偿。对此,调解员提出先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避免因治疗不及时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经过释法明理,最终,这家市政公司同意支付刘某医疗费用,以解燃眉之急。但对于补偿金部分,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重新分析了争议焦点、调整了调解方案,并前往这家市政公司与负责人进行沟通。经过多次协调,5月21日上午,吴中区香山街道调委会、信访办联合组织这家市政公司代表及当事人家属进行调解,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这家市政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包括医疗费及补偿金在内共25万元,且当场支付。至此,这起发端于疫前,历时数月的复杂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陈修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