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9日),姑苏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针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的具体情况,为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具了心理矫治建议单,助力打开陈某的“心墙”。这也是该区首次开具心理矫治建议单。
陈某今年30岁,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缓刑。矫正期间,他与亲属在家庭生活中产生种种矛盾,妻子对他的犯罪行为失望至极。个人内疚和家庭环境等多种因素,导致他出现心理问题。考虑到他的现状,心理咨询师王老师给他所属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出首张心理矫治建议单,结合他的心理特点、行为习惯、家庭因素等多方面进行心理分析,为司法所制定精准矫正方案和方案调整提供强有力的心理参考。
“如矫正对象有暴力、抑郁等异常心理波动,我们将通过承接心理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开出心理矫治建议单,并在实施一段时间后,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为该对象后续的日常监管、教育帮扶提供心理督导。”姑苏区司法局社矫处处长黄志农介绍,心理矫治项目将以三个月为一阶段,针对导致矫正对象不良行为习惯的心理原因,开展个案督导。对心理异常的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师适时加入矫正小组,观察矫正人员心理波动,在日常监管中提供心理矫治个性化服务和危机介入专业化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新法实施后衔接顺畅,有效实现矫正行为、矫其心态目的,姑苏区积极探索心理矫正与日常监管相融合的新模式,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水平,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自觉调整心态,增强社会调适能力,以健康积极的心态重塑自我。”黄志农表示。(苏报融媒记者 管有明 通讯员 张凤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