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引力播(苏报融媒记者 邵群)7月1日起,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月1493元提高到1568元,失业金最高标准仍按每月2020元执行。苏州市人社部门提醒,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市区失业人员,可登录“苏州人社”微信服务号,在线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
近年来,苏州市结合失业保险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显现出常态化、覆盖广的特点。此次调整是继2019年7月由每月1418元提高至1493元后的再次上调。此次调整完成后,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较去年6月底的1418元上浮150元,上浮比例达10.6%。
记者了解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相关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些情况包括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