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城管中队查处了一起商超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案,该超市由于多次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不仅垃圾桶周围环境脏乱,而且垃圾投放混乱,枫桥城管中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早在6月24日,我们便已经向长江路边的这家超市开具了行政提示单,要求其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但是在之后的多次‘复查’中,我们发现虽然容器设置好了,负责人却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在可回收垃圾桶里赫然混合着其他垃圾。”现场负责人说。
据悉,该超市收到提示单后,依旧存在侥幸、拖延心理,未能及时进行整改,在对城管队员一再的宣传、告知、提示‘置若罔闻’后,执法队员依法对其开出罚单。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针对这种‘屡教不改’的情况,通过行政处罚,一方面维护垃圾分类法律法规的权威,另一方面让商家引起重视、吸取教训,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枫桥城管中队中队长表示,接下来,枫桥城管中队将针对辖区内的商贸体开展主题培训周,召集各商超负责人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落实条例的实施,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苏报融媒记者 周建越 刘晓平 通讯员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