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许,29岁被告人苏某在看守所通过“云法庭”系统于线上参与了庭审。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苏某案发前系某通讯公司的销售员。今年9月21日8时许,苏某驾驶黑色大众迈腾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时,因车辆并线问题与驾驶白色沃尔沃小型轿车的王某(男,35岁)发生纠纷,后超速驾驶追逐王某车辆。苏某在行驶过程中多次别车、急刹车影响王某,后向王某前风挡玻璃泼洒咖啡遮挡王某视线。
苏某于今年9月22日经民警电话通知到亚运村派出所投案,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指控,苏某表示认罪。苏某在法庭上交代,他拿驾驶证已经11年。当天,因王某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并线时未打转向灯,别了他一下,导致他差点撞到中间的护栏上,“当时我火就起来了,就想再别他一下,于是追了一段,中间也互相别了几次,最后我一冲动就朝他泼了一杯咖啡。”苏某承认,为了别对方车辆,他连续踩了三脚刹车,期间他和对方司机曾互相对着骂脏话,当时咖啡就放在车前的杯架上,他顺手拿起就泼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