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6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苏州市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
苏州市政府性投资基金起步较早,自2011年设立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基金运营监管模式,逐步健全基金市场化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基金管理绩效考核,充分挖掘资金效能,有效助推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苏州市政府性投资基金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财政资金出资成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另一类是国有企业参与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涵盖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和乡村振兴等政策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截至2020年12月底,苏州市政府性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共823个,其中投资子基金271个,直接投资项目552个,预计带动社会资本形成投资总规模1828.59亿元。全市财政投资基金直接和间接累计投资企业近1500家,被投企业中已有53家成功在国内IPO,8家在海外上市。
陈振一指出,苏州市设立的政府性投资基金在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落实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快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苏州市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水平和作用,要把做好政府性投资基金工作放在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深化投融资体系改革的高度上考虑谋划,结合苏州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性投资基金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运行风险管控机制、投资项目容错机制。要努力提高监管效率,着力解决基金设立的分散化和效果的碎片化,提升基金专业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构建政府性投资基金发展的更优生态。
会议还讨论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日程(草案),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情况视察的方案,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方案及《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草案)》。会议还学习传达了江苏省人大研究工作座谈会精神。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鸿声、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秘书长李永根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