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终审判决,吴迪团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项罪名,除组织、领导者吴迪在逃另案处理,团伙126人分别获刑十八年至一年。
据悉,吴迪及其手下成员涉及多个领域违法犯罪。吴迪团伙共实施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行贿等犯罪37起、违法行为6起。 目前,除一名涉案警察并案处理,其余七人被另案处理。
河北省公安厅、邢台市公安局两级指定管辖,最后交由隆尧县公安局侦办,该案被警方命名为“国督1号案”。
河北省公安厅公开悬赏缉捕逃犯信息显示,吴迪,56岁,香港居民,居民身份证号R860471(0),悬赏金额5万元。
此外,法院判决书显示,吴迪团伙组织卖淫非法营利2.08亿元、开设赌场获利4.48亿元、行贿石家庄公安机关八名警察759.5万元。目前除一名涉案警察并案处理,其余七人被另案处理。
该案件列入全国扫黑办公布的第六批38起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河北省公安厅、邢台市公安局两级指定管辖,最后交由隆尧县公安局侦办,该案被警方命名为“国督1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