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未悬挂号牌、冒充环卫车运“泔水”、驾驶员还无证驾驶,一辆燃油驱动三轮车被昆山交警大队玉山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今天(12月7日)上午8时许,驾驶员聂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燃油驱动三轮车沿合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朝阳路路口时遇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不能出示驾驶证,后经核查,聂某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聂某表示,平时运送“泔水”都用这辆“环卫车”装卸,车子是在昆山一个粮油市场购买的二手车,买来时没有“环卫”字样,心想如果打着环卫车的旗号上路会带来方便,也可以逃避处罚,自己就在车身喷涂上“环卫”二字。后经昆山市交通警察大队进行车辆性质认定,该车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需考取D照驾驶证,方能驾驶上路。
目前,聂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被处以200元罚款,并处拘留3日。(苏报融媒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