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最高检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蒙永山一直在检察系统任职,历经广西、青海两省份。检察机关指控显示,蒙永山从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开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目前,内蒙古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投案自首的“老政法”
蒙永山今年6月2日被通报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他成为全国第一个任上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长。
政知君注意到,十八大后,先后有3个省级检察院“一把手”落马,分别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检察长杨克勤,以及蒙永山。
蒙永山,1964年11月出生,广西贵港人。他一直在检察系统工作,是名“老政法”。
他早期在广西工作,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
2006年9月蒙永山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4年3月升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2018年10月,蒙永山首次跨省任职,调往青海,之后出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为青海省检察系统“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