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阴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费平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2017年8月,费平在美国洛杉矶购置房产1套,面积270㎡,总价83.6万美元;2019年12月,在南京市某小区购置房产1套,面积200㎡,总价961万元;2013年,费平投资某品牌加盟店1000万元;2016年,投资上海某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980万元;2018年,投资江苏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2014年至2020年,费平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上述情况。费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锡山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章建新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2005年5月,章建新购买锡山区某别墅1套,面积331.29㎡,合同价格50万元。2014年至2018年,章建新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故意隐瞒低价购房事实,将该房产购买价格填为100万元。2011年5月,章建新以其子名义,购买锡山区某别墅1套,面积586.5㎡,合同价格200万元。2014年至2018年,章建新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故意隐瞒低价购房事实,将该房产购买价格填为230万元,并将购房时间填为2007年。2004年4月,章建新出资35万元,与他人合伙成立无锡某国际家具城广告有限公司;2009年,章建新出资78万元,购买某公司股份6.67万股,并委托他人代持。2014年至2018年,章建新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上述情况。章建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章建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梁溪区委原常委、副区长陈红升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2009年10月,陈红升以姐夫名义购买滨湖区商铺2套;2011年8月,陈红升获悉深圳某投资管理公司即将上市的消息后,通过亲戚符某转账给徐某100万元,用于投资购买该公司股份,并以符某名义与徐某签订委托持股协议,委托徐某代为持股。2014年至2018年,陈红升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上述情况。2018年5月8日,陈红升被组织谈话时,仍未如实报告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陈红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陈红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